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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食品关掉“美颜”——检察建议助推农贸商超“生鲜灯”治理
时间:2023-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眼见”是否真的“为实”?在我们身边的农贸市场,出现了一种特别的灯具,灯光一加持,本来卖相普通的肉类产品瞬间成了光鲜诱人的“卖家秀”——别看只是一盏小小的“生鲜灯”,背后是事关食品安全的大问题。

今年9月,广丰区检察院收到一条由某公益诉讼观察员提供的举报线索,举报人反映其在菜市场购买猪肉时觉得很新鲜,但买回家后发现并不新鲜,怀疑两者之间存在差别是商家使用“生鲜灯”所致。

接到举报线索后,广丰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广丰城乡多个农贸市场、超市进行调查,发现辖区内多家农贸市场和超市,无论室外或者室内、光线是否充足,有些肉类、海鲜、蔬菜、熟食卤菜等摊主们会使用生鲜灯照亮产品。不同种类的产品摊位前生鲜灯颜色不一样,海鲜摊是LED光,蔬菜摊位的是偏绿色光,猪肉、牛肉摊、卤菜熟食是偏红色光。在生鲜灯照耀下的蔬菜变得鲜亮嫩绿,猪肉、牛肉,颜色变得红润。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农贸市场照明标准值中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办案检察官认为,生鲜灯的使用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的肉类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在灯光下看起来新鲜的鱼,拿回家就变了颜色,这不就是欺骗吗?”市民周女士说,除了海鲜外,肉类、水果、糕点等在灯光下看着也十分馋人,但拿回家后仿佛“卸了妆”。

2023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调查过后,广丰区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严把食品安全关,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同时加大对经营者的宣传工作,强化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从而消除商家滥用“生鲜灯”行为,去掉“美颜滤镜”,让食物回归本来面貌,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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