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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范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广丰区检察院在“3·22世界水日”来临之际,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水资源浪费。
在活动过程中,广丰区检察院干警排查发现广丰区多个建材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均存在违法修建截水坝、渗井取用地表、地下水情形,用水口均无任何计量设备,严重扰乱用水秩序,造成水资源浪费。鉴于此,广丰区检察院立案行政公益诉讼,并及时开展调查取证,与行政机关协调沟通,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履职,为企业加快办理取水手续。
下一步,广丰区检察院将按《关于开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活动,确保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得以落实,以检察之力助推水资源保护,在法治轨道上助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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