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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3)
时间:2019-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314日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连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主要情况

  

  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鼎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决议精神,按照最高检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提升、新成绩。

  一、 主动担当,强化政治意识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在区委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讲政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当中。全年区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司法责任制改革、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区委重大会议精神等上级的重大工作部署9次,并做好跟踪督促,确保党组决议落到实处。坚决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正确轨道上,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参加座谈会、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对区检察院落实人大常委会对公诉工作的审议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检察工作的推进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迅速响应,坚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全国、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工作实际,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精干力量组成的办公室,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11次,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狠抓落实。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协调配合,突出问题导向,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采取提前介入等有效措施,快捕快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展板、资料册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及成果,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 服务大局,积极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9841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1301人,不批准逮捕114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7152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81377人,不起诉96人。持续打击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影响群众满意度的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该类案件共计286336人;受理审查起诉多发、易发的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282人;快捕快诉官某某、张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邬某某组织领导传销等特大涉众型经济犯罪1116严厉打击毒品类犯罪,共办理该类犯罪案件89125人;严格落实省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八条措施”,注重平等保护非公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共办理合同诈骗等侵害非公企业产权犯罪案件2126人,通过依法办案,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6千余万元。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贯彻“宽严相济”、“惩教并举”的方针,对轻微犯罪特别是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犯中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人员,坚持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对114人作出不捕决定,对96人作出不诉决定,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4.7%10.2%。严格落实不捕、不诉案件释法说理制度,积极主动贯彻落实案件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提供法律援助等制度,对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11人,提供法律援助12次,开展社会调查1次。

  积极主动转变角色,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区监察委的沟通协调,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和调查取证提出意见建议。快速审查并依法提起公诉首例区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且该案线索系区检察院侦监部门审查批捕过程中发现并及时移送区监察委;快速审查并依法提起公诉市监察委调查、市检察院交办的上饶市集中营名胜区管委会原主任、党工委副书记胡某某涉嫌受贿罪和省监察委交办的江铜集团(贵溪)物流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原副经理杨某某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案件。此外,在全省首例适用留置措施职务犯罪(景德镇皮某涉嫌贪污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区检察院应邀派出检察干警协助办案工作。

  以深化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切入点来抓,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实地察看、调阅案卷及检查报告等方式摸排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同时开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工作。全年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取得公益诉讼工作的新突破。在审查起诉方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中,发现方某某祭祖时因燃放鞭炮引发山火,进而导致大面积的森林火灾,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依照最新法律规定,向区法院正式提起广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要求方某某补植具有水源涵养作用的林木286亩,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与邻近的玉山县检察院、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浙江省江山市检察院,建立了三省四地检察院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通过加强跨省检察合作,形成流域生态资源保护合力,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

  三、立足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改进工作方法,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提升显著。受理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7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受理监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4件,监督撤案1件;提前介入侦查案件3件;纠正侦查机关漏捕2人;对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已纠正13次。注重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重点关注监督涉及非公经济的刑事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当使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

  深入开展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监督。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大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在审判机关的支持下,共提出量刑建议200余次,对刑事判决裁定及时认真细致审查,力求审判公平、公正。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2件。因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生效民事判决申请抗诉,区检察院启动生效民事裁判监督程序4件,其中2件被市检察院采纳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因当事人认为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而申请检察监督10件,经审查,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0件。重点监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因行政机关执法不力怠于履行职责,区检察院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6件,督促其依法行政,均被采纳并纠正。其中,向区国土资源局发出督促催收国有土地出让金检察建议3件,该局接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及时催缴收回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千余万元。

  优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常年驻看守所监督,驻所检察官不断加强羁押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并提出建议28人次,办案单位采纳建议并及时变更强制措施26人次。认真开展监外执行罪犯的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力度,未发生在矫人员脱管漏管情况。完善驻所检察室基础建设,实现看守所监控系统与驻所检察室监控设备联网互通。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后,驻所检察室根据最新规定,主动告知、积极协调,为犯罪嫌疑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拓宽检察监督渠道。十二月,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举行首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向五都镇政府、区教体局、区文广新局等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同时增加面对面释法说理环节,采取向社会公开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到场监督,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上述单位认真对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相关问题。区文广新局出动执法检查人员对11家文化娱乐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整改。

  四、深化改革,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年初原反贪、反渎等部门干警完成转隶区监察委后,区检察院重新调整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并根据上级改革精神和实际情况,继续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并结合实际设置了18个独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和6个检察官办案组。九月起,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办案职责,办案过程不再层层审批,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完成了所有人员编制上划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干部编制划转工作。对照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两轮司法改革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区检察院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列出整改清单,按时整改到位,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任务。

  夯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检察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诵读红色家书”和“争做方志敏式的好干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系列活动,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以业务建设为重点,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围绕检察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检察队伍建设基本规律,科学合理布局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队伍全面科学发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问题导向,要求全院干警对照“怕、慢、假、庸、散”五种作风顽疾,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深化作风建设。

  切实加强规范司法常态化建设。建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体系,依托案件办理系统软件,严格监督办案过程,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实现立查立改、严肃追责,促进办案执法规范化。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全年开展两次全院性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所有案件百分百覆盖,并将案件评查结果记入员额检察官年度绩效考核中,切实促进员额检察官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同时,不断修订完善相关考勤考核办法,注重奖勤罚懒导向,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着力压实司法责任。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还有待细化实化;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三是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办案工作需要,仍存在干警违纪违规等问题;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广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将检察工作融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投资经营环境优化,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水平,努力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坚持快捕快诉,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始终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办理一批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为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四是不断深化检察监督。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开展检察业务素质培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坚决服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紧紧依靠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检察工作向前发展,为我区加快“打造新城区、决战新工业、实现新跨越”的历史进程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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