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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2024.1)
时间:2024-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17日在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3工作回顾

2023年以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更高站位能动履职,以更高水平加强监督努力在广丰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彰显检察作为,贡献检察力量。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588件,同比上升29.4%,检察业务综合质效位列全市前列,9个集体和19名个人获区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更大作为全力服务中心大局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办理侵犯企业权益案件5件,挽回经济损失302.46万元。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借助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一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企业去除“病灶”,整改期间该企业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建章立制合规整改通过验收,整改后经营更加规范,生产效率明显提升,本院据此对相关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精准服务广丰打造“中国建筑之乡”靓丽名片,建立“点对点”服务一级建筑企业机制,制作并发放《建筑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1000余册,开展法律知识讲座20余次。联合区人社局、住建局、司法局、工商联,设立“光阴驿站”社区矫正帮教基地,为矫正对象联系就业岗位8人次。

持续擦亮生态文明底色。打造“益·光阴”公益检察品牌,将检察业务与广丰区“光阴”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深度融合,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督促回收和清理垃圾、固废70余吨,推动4家环境污染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推动900平方米水域、空气、土壤等开展生态治理。充分运用“检察长+河长+林长”机制,加强与区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联合开展“巡”“巡”“巡山”20余次,促进问题整改18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督促当事人开展补植复绿4次,修复林地7300余平方米,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10次,投放鱼苗145万尾。

精心护航粮食生产安全扎实开展以“守护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作,调取辖区关于耕地基本信息资料实地开展调研。聚焦群众关注的违规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等耕地保护问题,多措并举助力耕地保护,护航粮食安全,相关工作做法在全省公益诉讼视频培训会、全市公益诉讼片会上作交流发言。今年以来,共办理耕地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磋商整改1件。督促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90余亩,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建筑物100余平方米;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0余吨;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3000余万元。

更好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做到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件6人,审结并提起公诉6件6人,其中3件已获法院判决支持;依法提前介入6件,围绕法律适用、取证方向出具介入意见,保证案件质效。坚持反腐溯源,做到治罪治理同步走,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监督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份,监督纠正问题5个。2023年8月,本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首批立案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基层检察院,调查线索4件,立案侦查1件1人,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二、扎实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充分彰显司法温度

多措并举推进平安建设。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426件490人,批准逮捕213件24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96件865人,提起公诉391件47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恶案件4件13人,制发整治涉网黑恶犯罪检察建议1件,促进溯源治理、系统治理。守护群众“钱袋里的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3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6人,帮助追回损失300余万元。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对辖区内矿山经营单位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监管机制缺位问题,及时立案发出检察建议。办理的马某某、程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批参考性案例。针对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整改“飞线”充电、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等安全隐患点位100余个,切实守护群众生活安全。

倾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加大支持起诉办案力度,为百姓维权“撑腰”办理涉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以及赡养费纠纷等方面支持起诉案件25件,追逃欠薪35万余元。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92件,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100%。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81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02万余元办理的黄某英等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第一批全省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针对养老机构不规范管理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后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同时,向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强化监管力度,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最美“夕阳红”。

呵护未成年人更好成长。坚持惩教并举,批准逮捕严重犯罪、屡教不改未成年人25人,起诉28人;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不批捕34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认真落实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建议》,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罪判决率100%。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开展罪错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52次,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持续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和从业禁止等制度,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开展校园法治宣讲70余场次,以“2023年全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建设培训班”为契机,为全区23个街道乡镇有关人员授课。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以更高标准一体推进融合履职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226人、不诉257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90.71%、96.74%。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召开检警联席会8次,研究讨论各类刑事案件37件,提前介入侦查86次;开展立案监督、撤案监督50余次,开展侦查活动监督过百次。刑事审判监督更有效,提出抗诉案件并获支持22人,书面纠正违法10件,采纳率100%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开展巡回检察1次,对全区23个司法所实施“常规检察监督+专项检察”4次,督促整改监管执法问题90余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法》的社区服刑人员提出收监检察建议2件。对379件涉财产刑案件进行监督,依法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职权监督,坚持既依法监督,又维护法院判决权威,对申请监督理由不当的,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3件,制发检察建议7份,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达100%。进一步加大执行监督力度,构建检法良性互动工作关系,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执行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设立全省首个执行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促使20余件执行监督案件当事人和解息诉。针对被执行人死亡无法再行执行情形,充分发挥“执行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各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不断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提升社会治理“大效能”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及行政类案综合治理等方面案件10件,向相应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0件,采纳率100%。创新行政检察方式,依托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通过“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治理、融合监督”思路构建“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执行法律监督模型”2020年以来的800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数据碰撞和信息比对,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处罚未执行到位问题依法整改。积极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向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77件,各行政机关对相应人员作出行政处罚127件。强化综合履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各部门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件。

努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4件,通过审查核实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磋商整改5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诉前终结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100%。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4件,办理的俞某某妨害药品管理案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充分运用一体检察办案模式,针对市检察院移送的某实业公司水产养殖存在兽药残留的线索,及时分析研判,立案办理,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该局对全区养殖企业兽药残留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依法处理,加强日常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全覆盖的理论武装良好格局。强化青年干警培养,通过让青年干警参加业务竞赛、办理大要案、列席检委会、参与理论实务课题研究等方式,强化多面型、复合型检察人才建设,1名干警荣获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压实抓考核的政治责任,推进检察人员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建立正面、负面清单,每月收集、汇总,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切实解决干警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配合接受市委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完成巡察任务,把巡察的过程变成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把巡察的成效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针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13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4期。持续抓实“三个规定”,干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103件。充分发挥案件程序监督的管控作用、案件质量评查的保障作用,强化业务运行监督,对案件质量实行日监管、月分析,发出91份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57件案件开展评查,增强办案质效,保障司法公正。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落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联合区人大常委会设立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站,各行业代表定期参与办案,观摩庭审、座谈交流,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配合开展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检察院活动,“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了解检察工作。加强检律互动,召开检律会商暨检律同堂培训会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数量851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处理监督183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等50人组建检察听证员库,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300人共同化解法结”“心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委和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检察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问计问需的意识、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融合,综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放大办案效果的本领仍有不足。三是高质量检察产品培育培优不足,谋划、推动打造特色品牌工作未取得明显成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以更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大力度锻造过硬队伍,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开拓进取,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奋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全面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高效融入中心大局,更加精准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实效性,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用好用活涉案企业合规,切实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

三是坚定守牢为民初心,用心用情满足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时刻牢记小案背后的“大民生”,正确把握办案宗旨和方向,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暖心稳心作用,突出加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传递司法温度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督促堵漏建制,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四是深入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融合发展。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深化公检、法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同向发力提升办案质效。聚焦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提升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以大数据战略促进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发挥

五是全面落实更严要求,倾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检察铁军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确保公正司法、廉洁用权。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向前发展最大化激发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乘数效应”更新履职理念,升级履职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广丰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委和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丰实践新篇章做出更大检察贡献!


附件一

部分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四大检察: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专门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文件,检察机关要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企业合规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的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5.附条件不起诉:又称为暂缓起诉、缓予起诉、暂缓不起诉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就应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6.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涉案家庭存在的问题,发现监护人违反监护义务,监护不力、教育不当的问题,通过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合作,借助专业力量和充足人员进行干预和指导,督促、帮助、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能力和责任意识,填补监护监督体系空缺,帮助涉案家庭解决问题。

7.强制报告: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8.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部门履职后仍未实现最低维权目标,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在行政诉讼监督领域,不拘泥于给出某一具体案件的监督意见,而是着眼于解决案件的实质性争议,着力于通过搭建协商调解平台、释法明理等方式定纷止争,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10.诉前检察建议:即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诉前检察建议,其目的就是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尽量在诉前解决问题,节约司法资源。

11.“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检察人员逐月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不仅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高压线”,还成为约束检察人员自身行为的“紧箍咒”。

12.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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