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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广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在月兔广场共同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近法律,感受法律的力量和温度。
下一步,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实际,在法律监督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宪法得到全面准确实施,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讲好新时代中国宪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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