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以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检察院合理配置员额检察官,严格按照“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办案要达到一定数量”的制度要求,凸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改革取向,坚持做到“两个一律”:
一是入额检察官一律全部配置在业务部门。该院将遴选的员额检察官于5月1日前全部调整到业务部门,并对全部入额检察官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需求,按照刑事检察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重点配置、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部门适当配置、综合业务部门少量配置、行政事务部门不配置检察官的要求,合理确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员额检察官数量,坚持以人岗相适、双向选择为原则,充分考虑检察官个人业务能力和专业优势进行员额分配,优化检力资源,至今三个月的时间,员额检察官共承办案件160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已直接办结公诉侦监案件20件,人均办结案件5件,办案时间缩短2天以上;已直接承办职务犯罪案件达3件7人,有力地保障了一线办案需要。
二是入额的院领导一律亲自承办案件,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该院由检察长带头,切实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亲自审阅案卷,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亲自修改案卷审查报告,亲自出庭公诉。在亲自承办案件的同时,该院领导将自己积累多年的办案经验和研究方法运用于具体的案件办理中,同时言传身教地把相关经验和方法传授给其他的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不仅领导的行政管理色彩减弱了,而且充分发挥了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地推动该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