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4月2日,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听证会由广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连华主持,并邀请律师事务所主任、两名驻村干部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汇报了申请人基本情况,就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作了详细介绍,并对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了全面阐述。据悉,申请人纪某某系毛某某故意伤害案受害人,因毛某某故意伤害造成肋骨骨折,人体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毛某某虽然赔偿了3.5万元,但后期休养和吃药花销较大,且其丈夫因年纪较大,没有其他收入,家庭经济异常困难。随后综合各方提供的情况和证据,听证员对申请人纪某某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了集体评议。最终,三名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纪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予以救助。
此次听证会既是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法治教育宣传的过程,是我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司法温情与法律刚性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参与度。下一步,广丰区检察院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让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