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检律协作,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工作要求,12月17日下午,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毅委托,区院分管副检察长郑明伟主持座谈会,区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夏裕旺、区司法局律师股负责人、区法律援助中心及辖区内五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三个规定”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三方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随后,郑明伟副检察长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律师协会《关于检律互督互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相关工作文件,听取司法局和律师的意见。会场气氛热烈,大家结合广丰实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江西洪胜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剑平表示,检律会商机制非常好,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积极配合检察院,也要运用自身具备的法律素养配合检察院做好当事人的工作,防止出现缠访闹访的情况。此外,还表示“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与会律师代表一致认为,广丰区人民检察院为律师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如在上饶市首先建立检律微信群,服务态度热情、工作认真负责,在与检察官的日常沟通中很顺畅,并认为”三个规定”确实是一项好的制度,既保护了检察官,也保护了律师。同时,律师代表提议检察机关可以点对点走入律所,现场听取律师们的意见等。
通过此次会议,检察机关、司法局、律师代表三方加强了联络,增进了相互了解,并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参与信访化解、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达成了共识,必将有力推动我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