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上午,由上饶市广丰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耿某某、周某某等五人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在广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肖连华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履行职责。

经查,2018年底至2019年初,耿某某等五人通过架网、放音引诱等方式捕获画眉鸟12只,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的规定,耿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上饶市广丰区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五名被告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六万元。

庭审中,肖连华检察长当庭宣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出示证据,进行法庭辩论,发表出庭意见,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在法律和事实面前,该案五名被告均表示认罪伏法,愿意积极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表示,今后要带头学法守法,做法律的宣讲员。